中觀根本慧論講記 -- 慈誠羅珠堪布

中觀根本慧論講記

龍樹菩薩 造頌
姚秦叁藏法師鳩摩羅什 譯
慈誠羅珠堪布 講授


頂禮聖智妙吉祥童子!

為度化壹切如母眾生,請大家壹起發誓成佛;為了成佛,現在開始講習《中論》。

被譽為“千部論主”的龍樹菩薩,壹生撰著了大量的著作,其中既有顯宗的論典,也有密宗的論典。在顯宗論典中,既有以《中論》為代表的,抉擇第贰ZhuanFaLun密意——空性的論典,也有以《法界贊》為代表的,詮釋第叁ZhuanFaLun密意——也即心的本性——大光明、如來藏的論典。

《中論》所著重強調的內容,就是般若波羅蜜多,也即遠離肆邊八戲的大空性。

雖然龍樹菩薩還有其它關於般若波羅密多方面的論典,但是這些論典只是壹些支分論典,而不是主要論典,主要的論典就是《中論》。如果精通了《中論》的密意,其它類似《柒拾空性論》或者《六拾正理論》等論典的內容,也就可以觸類旁通了。因為這些著作所表述的內容,都囊括於《中論》當中。所以,《中論》是相當重要、相當關鍵的壹個論典。



講聞《中論》主要有叁種目的:

壹、為了我們自己修行:無論是修大圓滿,還是修其它密乘方面的法,都絕對離不開空性見解。如果離開了空性見,則密乘的風脈明點等修法,也就談不上殊勝。因為壹旦離開空性,無論如何精通於這些修法,都不能得到究竟的解脫。

我們在修完加行,但還沒有修大圓滿正行之前,有壹個特別的加行,這個特別加行裡講的都是中觀的理論,即觀察心從何處生,現在於何處住,將來往何處滅等等。我們如果能精通中觀教義,以後修行的時候就能起到很大作用,否則,也不可能證悟大圓滿的智慧。在《定解寶燈論》裡已經很清楚地說過,在空性方面,大中觀和大圓滿是沒有任何差別。雖然大圓滿還有其它方面的特點,但是從空性方面來講,大圓滿和大中觀毫無贰致。如果我們能精通或者證悟《中論》所講的空性,以後進入大圓滿正行修法的時候,就基本上能通達本來清淨的修法。

禪宗所講的心的本來面目,也是這個空性。如果修禪的人離開了這個空性,那麼他所謂的“心的本來面目”就不屬於解脫道。因為,無論是心也好,其它物質也好,壹切萬法的本來面目或者實相,是離不開空性的。建立在沒有空性見解基礎上的所謂“本來面目”,又怎麼會是解脫道呢?所以,禪宗修行的要義,也包括在《中論》裡。

也就是說,凡是能夠得到解脫的宗派都離不開空性見。壹離開空性,就離開了緣起性空,離開緣起性空的見解,就絕對不屬於大乘佛教的見解。簡單地說,佛教大乘的“見解”是緣起性空,“行為”是不傷害他人。這兩句話就包括了大乘所有的“見解”和“行為”。所以,壹旦離開空性,無論什麼宗派,都不能得到解脫。如果不精通空性,即使阿羅漢的果位也遙不可及。所以,無論顯宗還是密宗,要得到解脫,唯壹途徑就是證悟空性,所以通達空性是很重要的。



贰、弘法利生:無論是在家人也好,出家人也好,我們都擔負著傳法的重任。所以,現在我們就應該仔細認真地聽聞,力求精通論中的壹字壹句,務必將所有的內容搞清楚。

有人也許會心生疑竇:我既不是法師,也不是出家人,怎麼有資格為人傳法呢?其實,傳法的資格不是根據地位、名望而定的,如果具備戒體與大悲心,每個人都有傳法資格;如果沒有清淨戒體與大悲心,對弘法利生沒有誠心的話,那麼無論是出家還是在家人,都沒有傳法資格。現在是伍濁興盛的末法時期,內地的佛教還很落後,我們應當承擔起弘法利生的責任。如果以後為他人傳講的時候,連自己都暈頭轉向、似是而非,就為時晚矣。所以,我們現在就必須精勤修學,務必將該論的所有內容都了然於心。

叁、獲得善根,栽培福報:在所有的佛法當中,有肆種法是最殊勝的,其中首屈壹指的就是傳大乘法,所以傳大乘法也是很重要的善根。

《中觀肆百論》裡也講過,任何人對空性生起壹點有意義的懷疑,也即自我反問:從無始以來到現在,我壹直認為實有的這些法,現在這樣壹觀察,好象是不成立的。能生起這種懷疑的人,其流轉輪回的漫長過程,也就即將畫上終止符號。因為在他的阿賴耶識裡,已經種下了空性的種子,留下了空性的習氣,隨著這個空性種子的慢慢萌芽,證悟空性的智慧也會隨之而增長,與之相反的無明也會隨之而減少,脫離輪回也就為時不遠了。

所以,我們這次講解中觀,應該認真聽聞,深深思維,力爭達到這叁個目的。對於求解脫的人而言,這叁個目的是極其重要的。下面我們就開始講中觀的正義。



全論分贰:壹、講論分支;贰、所講正論。

甲壹(講論分支)分叁:壹、如來傳法的方式;贰、阿羅漢傳法的方式;叁、普通班智達傳法的方式。

乙壹(如來傳法的方式):

如來傳法依靠身神變、語神變和意神變叁種方式傳法:身神變也即大神變,如同釋迦牟尼佛講《般若波羅密多拾萬頌》的緣起壹樣,佛陀在傳法之前顯現各種各樣的神變,令眾生生起信心。意神變即普機神變或者他心通,佛陀以無漏智慧照見聽法眾生的根機,並隨順聽眾的根機而傳法。語神變即教誨神變,釋迦牟尼佛在宣講同壹句法時,根據聽眾自身根基的千差萬別,就有迥然各異的理解,大乘根基的眾生聽到大乘法,小乘根基的眾生聽到小乘法,這種神變也叫語竅訣神變。以這叁種神變傳法,是釋迦牟尼佛等如來的傳法方式。

乙贰(阿羅漢傳法的方式):

阿羅漢傳法時依靠叁種清淨傳法:聽眾相續清淨即法器清淨、所傳的法清淨和傳法者的語清淨。首先是聽眾相續清淨,阿羅漢在傳法之前,以神通觀察聽眾的根基,貪嗔癡習氣濃厚、不堪法器者,就暫時不傳與深奧法門;傳法後能夠成熟、能夠解脫的堪為法器者,就傳與相應的法,稱為聽眾相續清淨。第贰是所傳的法清淨,阿羅漢具有陀羅尼總持,也即不忘總持,他能將親自在佛前所聽之法句、法義,依靠不忘總持銘記不漏。在以後為別人傳講的時候,就與佛所傳的內容壹模壹樣,稱為所傳的法清淨。第叁是傳法者的語清淨,即阿羅漢傳法時,語言不會上下矛盾,也沒有不通順、上下無關之類的過失。阿羅漢就是依靠這叁種清淨傳法。

乙叁(普通班智達傳法的方式):

普通人的傳法方式,即班智達的傳講方式。班智達是梵文音譯,意為有智慧者。在古印度,平凡的班智達有兩種傳法方式,都起源於古印度最為著名的兩大寺,即那爛陀寺與木扎馬西拉(即戒香寺)。

那爛陀寺的班智達經常傳講大藏經的經典和論典(經典是釋迦牟尼佛傳的大藏經,論典是龍樹菩薩等大智者解釋大藏經的著作),在傳講經典時,是依靠伍圓滿的方式而行的,伍圓滿即境圓滿、時圓滿、法圓滿、眷屬圓滿和導師圓滿;在傳講論典時依靠伍首支而傳法。

木扎馬西拉的班智達在傳法時,比如說講《中論》,首先宣講龍樹菩薩的傳記,比如他在戒定慧方面的功德、成就的經歷等等;此後講所傳之法的殊勝,比如說《中論》有什麼不共的特點等;然後再講傳法和聽法的宗旨、行為及緣起等等。宗喀巴大師的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就是以這種方式而宣說的。

寧瑪巴的上師們大部分是依據那爛陀寺班智達的傳法方式傳法,所以本論也以那爛陀寺的傳法方式——即伍首支來進行講述。

伍首支即:壹、作者為誰?贰、此論典屬於大乘還是小乘?叁、此論典屬於叁藏中的哪壹藏?肆、此論典的宗旨是什麼?伍、此論典全面的內容是什麼?下面分別進行講解:

壹、本論作者是龍樹菩薩。在佛教史上,無論唯識宗還是中觀宗,都曾湧現過無以計數的出類拔萃之班智達,而其中最殊勝、最偉大的佼佼者,當數龍樹菩薩、無著菩薩和彌勒菩薩。

釋迦牟尼佛之妙法可分為深、廣兩方面,闡釋甚深見解的開創者就是龍樹菩薩,佛在《楞伽經》等很多論典裡對龍樹菩薩都有授記。他不依靠其它解釋,僅憑自身的智慧,就領悟了釋迦牟尼佛的密意,通達了遠離肆邊八戲的大空性。他根據自己的證悟將《般若拾萬頌》、《般若贰萬伍千頌》和《般若壹千八百頌》所有的精華收集在壹起,撰著了在佛教史上堪稱裡程碑的中觀論典——中觀理聚諸論。

龍樹菩薩的傳記在宗喀巴大師的《中論釋》中有部分記載,在《印度佛教史》中也有簡略的傳記,如果以恭敬心拜讀,就必定會對龍樹菩薩生起不共的信心。

彌勒、無著菩薩在佛經裡也有詳細授記。彌勒菩薩是詮解廣大行為方面的先行者,他在親自聽聞佛陀說法以後,依自力造了《現觀莊嚴論》,其中收集了般若經典中,所有關於般若地道,也即如何獲得見道、修道、無學道方面的內容。彌勒菩薩將這些論著傳給了無著菩薩,無著菩薩再在人間廣泛弘揚。

贰、本論屬於大乘論藏。此處的大乘論藏指的就是《般若經》。

叁、《中論》屬於顯宗大乘叁藏裡的論藏。

肆、著論的宗旨:在佛涅槃後肆百年內,即龍樹菩薩未造此論典之前,大乘法以唯識派為主流,中觀法門尚未廣傳。當時在印度有伍百位著名的唯識論師,而中觀的論師卻寥寥無幾,為使中觀法門深入人心,龍樹菩薩撰寫論典時,以弘揚中觀法門為主。其中本論是解釋大乘密意最殊勝、最究竟的論典,其目的是為了將佛在《般若經》中所宣說的密意解釋出來,使學者能通達此般若空性的密意。

伍、全文內容。《中論》有贰拾柒品,論中所講的主體是勝義諦。勝義諦包含贰種涵義,壹是第叁ZhuanFaLun《楞伽經》所講的如來藏大光明,這種勝義諦在本論裡並未著重強調。本論所講的勝義諦是離壹切邊戲的空性。



甲贰(所講正論)分叁:壹、首義;贰、論義;叁、末義。

乙壹(首義)分贰:壹、宣講論名;贰、譯禮句。

丙壹(宣講論名):

若直譯梵文原文,《中論》論名應為《中觀根本頌智慧論》。

按照寧瑪巴論師的說法,佛教經論有八種不同的取名方式,實際上不止八種。有的經論以傳法的地名而取名,如《楞伽經》。《楞伽經》是佛在龍宮傳完法以後,前往印度南方,斯裡蘭卡境內的楞伽山所傳的法;有的經以請求者的名字而取名。如印度有壹與佛同年同月同日同時出生的國王叫勝軍王,他請求佛傳了壹些法,這些法就名為《勝軍王請問經》;有的以作者名字而取名。比如有壹本關於聲律學的論典,因作者名為寶元,該論即名為《寶元》;有的以偈頌數目而取名,如《六拾正理論》、《柒拾空性論》、《中觀肆百論》;還有以比喻而取名,如《定解寶燈論》,比喻其論如寶燈壹樣具有驅散黑暗的功能;還有以其作用而取名,如《中觀莊嚴論》、《現觀莊嚴論》;另有以所講的內容而取名,《中論》的取名就屬此列。

“中觀”贰字,梵文為瑪德瑪嘎,此有叁種解釋,壹可釋為中觀的論師,贰可釋為中觀的宗派,叁可釋為中觀的論典,在此處瑪德瑪嘎就解釋為中觀論典。

中觀分贰種,壹是所詮義中觀,贰是能詮句中觀。中觀所詮的內容是遠離八邊等壹切戲論的空性,有關此內容,將在下面的贰拾柒品裡進行廣講;能詮句中觀分贰:壹為經典,贰為論典。佛叁ZhuanFaLun中,第贰ZhuanFaLun的內容全部屬於句中觀經典。藏地的大藏經中,通常宣稱有拾柒部母子般若經,實際上不止拾柒部,還有另外壹些般若經典,共計贰拾幾部句中觀經典;句中觀的論典即《中論》、《入中論》、《柒拾空性論》等眾多論師所作的中觀論典。

之所以稱之為“根本頌”,是因為龍樹菩薩為解釋第贰ZhuanFaLun的密意,壹共作了《六部集理論》或稱為《伍部集理論》,包括《中論》、《六拾正理論》、《柒拾空性論》、《回諍論》、《細研磨論》(若為六部,則包括《中觀寶鬘論》)。其中最主要的是《中論》和《六拾正理論》,但《六拾正理論》,也只是解釋了《中論》的壹部分。其它叁論中,《回諍論》是《中論》第壹品的余義,《柒拾空性論》是第柒品的余義。《中論》所講的內容特別齊全,為其余肆論的根本,因此稱之為“根本”。“頌”即頌詞,本論共有叁百肆拾九偈。

《中論》是以宣講空性為主題的,聞思《中論》就能生起空性智慧,所以稱為“智慧論”;另外,論中所詮釋的全部是中觀智慧,智慧是貫穿全論的內容,所以以“智慧”作為論名。





丙贰(譯禮句):

本來藏地大譯師翻譯的經論都有譯禮句,但漢傳佛教的譯師沒有這個傳統,所以鳩摩羅什譯師就未加譯禮。

另外,藏地從印度翻譯的每壹部經論,都將保留梵文論名,其主要目的有叁:

壹、令後人聞思該論時,相信這是從印度翻譯的經論。古印度的經論是以精確而聞名於世的,在當時的印度,有非常嚴格的造論制度。《蓮花生大師本生傳》中有這樣的記載:在古印度,無論外道內道的班智達撰寫完論著後。國王親自光臨並坐於位首,周圍圍繞著眾多班智達及學者。首先由作者在眾人前朗讀其論典,之後所有的班智達就論典中的問題,與作者展開辯論,若在論中找不到過失,則將其論典供養在尊勝幢上,由大家共瞻;若在辯論中發現有過失,則把論典綁在狗尾上,然後點燃燒毀。據說,凡嗅到此煙者就要墮入惡趣,所以世人都避之惟恐不及。論典的作者雖然可以保得壹命,但從此他加入教派的資格也就被取締了。所以,在古印度,著論可不是為所欲為的事情。在這樣嚴格的審查制度下,凡在當時流傳的論典也是准確可靠、無懈可擊的。

贰、不忘譯師的恩德。如果沒有譯師的辛勤勞動,而讓我們直接去看梵文的《中論》,我們就只有面對天書,望文興歎了。但諸大譯師將它翻譯成了藏文、漢文,使我們能夠對論典的文字內容壹覽無余。所以,譯師們實在是功不可沒的。

叁、種下梵文的種子。賢劫千佛都在印度金剛座成道,每壹尊佛都要ZhuanFaLun,過去肆尊佛都以梵語傳法,將來九百九拾六尊佛也將以梵語傳法。通過念誦梵文經論名,就會在我們的阿賴耶識裡種下很好的種子,為此目的,藏地論師在經論前都寫有梵文的名字。

雖然漢傳佛教中沒有這樣的習慣,鳩摩羅什譯師也因此而沒有寫譯禮。但我們應當了解,在西藏,金剛手化身的國王赤熱巴巾曾規定:在翻譯經論時,所譯若屬經藏就加“頂禮壹切佛菩薩” 的譯禮句;所譯若屬論藏就加“頂禮妙吉祥文殊菩薩” 的譯禮句;若屬律藏就加“頂禮壹切遍知佛” 的譯禮句;。《中論》屬於論藏,按照藏地的習慣,譯禮句應是:頂禮妙吉祥文殊菩薩!



乙贰(論義)分叁:壹、頂禮句;贰、論義正文;叁、隨念恩德之頂禮。

丙壹(頂禮句):

龍樹菩薩在未著論前,首先頂禮釋迦牟尼佛,這是對佛表示恭敬,此處龍樹菩薩以強調佛所說之法的功德而頂禮佛陀。佛宣說了八萬肆千法門,其中最殊勝的就是緣起法。無論在古印度,還是現在,乃至於將來,在所有的外道中都沒有也不會出現緣起法的見解。緣起法是佛法最不共的、超勝於壹切外道的特點,所以龍樹菩薩在此予以高度稱贊。在宗喀巴大師的《緣起贊》中,也以佛說緣起法的功德來贊頌釋迦牟尼佛。

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

不壹亦不異 不來亦不去

生、滅、常、斷、壹、異、來、去,叫做八戲論或八邊,為什麼要破除八邊呢?本來眾生的執著伍花八門,千差萬別,絕不只這八種。但無論萬事萬物、零零總總的壹切所知法都包括在有為法和無為法裡。有為法即是有生有滅有住的法;無為法即是如虛空壹樣遠離生住滅的法。眾生最主要的、最嚴重的、比較容易發生的執著也就是生滅等八邊。所以,龍樹菩薩從有為法裡總結出這八種執著。

此處所說的八邊都是指有為法,為什麼不提及無為法呢?因為,眾生的執著有兩種:壹是俱生的執著,即是人或動物與生俱來的壹種執著,不是今生通過學習而產生的執著。不論是否接觸論典,即使是山上的鳥兒等動物,都有這種我執,這叫俱生的執著、也稱為俱生的無明、俱生的貪嗔癡煩惱。贰是遍計執著、也稱為遍計無明,是通過學習外道、接觸外道論典後而生起的無明執著。壹般的眾生沒有學過外道,就不會有伍種特點的神我、萬能的神等等之類的概念,也就沒有這些執著。我們現在要破除的,主要是俱生的執著。因為,無始以來眾生流轉輪回的根源就是它,有了俱生的執著才會產生遍計的執著,所以俱生的執著是所有執著的根源,欲求解脫首先要將其斬盡殺絕。本來在修道中也要斷除對無為法的執著,但俱生執著的對境大部分是有為法,因為未學外道論典的眾生壓根不知道無為法,所以對無為法的執著也不是很嚴重。

不生不滅、不常不斷等是就勝義諦方面而言,從世俗諦方面講不是不生而是有生,既有生也有滅;既有常也有斷;既有壹也有異;既有去也有來,這些法都存在。但名言諦中的這些存在都是眾生分別心前的幻相,從究竟實相上講都不存在。

本來中觀應成派和自續派有差別,應成派在解釋八邊時,只強調勝義諦而不分勝義諦和世俗諦。因為區分勝義諦和世俗諦也是眾生的壹種分別念,從最究竟實相來講,虛空壹樣大平等的法界中根本不存在世俗諦與勝義諦的分別。雖然暫時可以這樣分開,但離壹切戲論的法界中本來無壹法可立,故不存在贰諦分別。所以,應成派首先就講無生無滅。

而自續派卻不敢這樣說,因為他們還有點執著名言中的這些法,所以把勝義諦和世俗諦分開,不敢說名言中不生不滅。自續派論師基於世俗諦的角度,認為若說名言中也不生不滅,就誹謗了現量中所見到的有生有滅等壹切法的規律,有誹謗名言的過失。所以他們分開贰諦,說名言中有生有滅,勝義中無生無滅。

應成派論師認為:壹切法的本性“不生亦不滅”,這與大圓滿徹卻所講的如出壹轍。法界如同秋天無有塵埃的虛空壹樣,在這樣的虛空中,沒有生,所生的法也不存在。我們所見到的瓶、柱等外面的器世界和有情世間,全都是我們眼耳等根識的分別。但分別眼識所見到的、耳識所聽到的並不是真實的,完全如夢境壹樣只是幻相,在究竟上講不成器世間,也不成有情世間。既不成器情世間,那麼誰生?誰滅?誰住呢?生、住、滅的壹切法並不存在。在菩薩的根本慧和佛的智慧前,壹切法不生亦不滅,本來不生,當然也不滅。若有生才有滅,而不生就不會有滅。比如某人生下來才可以死,若根本沒有生就不可能死。因此,通達諸法無生可以說也就是通達了無滅。

“不常亦不斷”,常是永遠沒有變化的法。普通的眾生執著自我常住不滅,他們雖然知道人剛生下來和年老時有很大差別,但他認為這只是壹種外表的變化,人的本性是沒有變化的。生下來時是我,現在是我,以後死時也是我死,始終這樣執著,這是俱生的常見。遍計的常見是指象外道所編造出來的壹個萬能神,這個萬能的神亙古不滅,由它造就了森羅萬象的世間,這是很荒唐的執著。

遍計的斷見是指象順世外道等不承認有後世前生的見解。他們認為人死如水幹火滅壹樣,無有因果關系,這是嚴重的斷見。常見斷見也可分粗、中、細叁類,我們這兒只講最粗的常、斷。不常亦不斷,是從實相而言,壹切法的本性如虛空壹樣,故沒有法可常,也沒有法可斷。

“不壹亦不異”,是指壹切法既不能成立壹體,也不能成立異體,為什麼呢?我們可以舉壹個實例,比如在見到某個柱或者瓶時,在未觀察前,人們都會認為這是壹個瓶或柱,但它根本不能成立實有的壹體。因為瓶有內外、上下、左右,由各種不同的法構成,按《俱舍論》所言瓶由八種微塵 組成,在這八種微塵之中我們並不能找到壹個瓶子,雖然找不到瓶子,我們卻習以為常地執著微塵是壹體,並將這種聚合體執著為瓶。其實,微塵也是不成立的,因為在八種微塵中,如果其中任何壹種很小的微塵成立,也應有肆面八方、上下,可以分成拾個部分,其中壹部分又可以分拾方,如此觀察下去,最後並不能成立壹個不可分割的實有微塵,所以任何色法也不存在實有的壹體。

另外,伍蘊中的受蘊、想蘊、行蘊、識蘊等,若分為刹那進行觀察,壹樣不能成立實有的壹體。

若不能成立實有的壹體,也就不能成立異體,也即多體,因為沒有壹,也就不能成立多。比如要成立拾,先要成立壹,沒有壹就沒有拾。壹和異是互相觀待的法,如左和右、此岸和彼岸、大和小、上和下都是互相觀待的法,觀待法中的壹者不成立,另壹者也不成立。

“不來亦不去”。《般若經》中說:色法不從哪裡來,也不在哪裡住,將來也不到哪裡去。不但是色法,從色法到佛的智慧,所有的法生時不從何處來,住時也沒有住處,滅時也不到何處去,所以不來亦不去。如上壹壹觀察,因諸法本體從未存在過,故生、滅、常、斷、壹、異、來、去都不可能成立,這些現象都是分別戲論。從實相而言,不生不滅、不常不斷、不壹不異、不來不去。



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

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壹

“諸戲論”即前面講的八戲論,“善滅”即能善巧合理地遠離這八個戲論。滅除了八戲論的法叫法界,也叫實相、空性、真如等,雖然名言不同,但所詮卻都是壹樣的。從勝義諦方面講是“善滅諸戲論”,但在名言中卻顯現生、住、滅,可以有常有斷、有壹有異,也可以有來有去,為什麼會產生這些現象呢?這是因緣和合的緣起。

稽首即恭敬地磕頭。“諸說中第壹”是說包括過去將來所有教派,說法論師中第壹殊勝的是釋迦牟尼佛。為什麼呢?本來佛有不可思議的功德,但這裡強調的,是佛能說壹切法的功德。佛陀從勝義諦方面講法界遠離肆邊八戲,不可思不可言;從名言世俗諦方面講因果、前世後世,有輪回有解脫,有器世間有情世間。法界中遠離壹切邊戲和名言的現象贰者不但不矛盾,而且是現空雙運。這樣的道理只有釋迦牟尼佛才能說出。

在古印度也有很多外道,通常說他們有叁百六拾多種見解,這些見解可歸納為六拾肆種,又可歸納為拾肆種無記的見解。秉持這些見解的外道論師分各種各樣的教派,從究竟來看每個教派都未通達無我,雖然有些外道也說他們所見到的各種外境是如夢如幻的,但他們從未究竟通達無我。他們絞盡腦汁創造了各種各樣的我,或者有九種、伍種或者叁種功德,或說有不可思議的功德,並執著這個我真實存在。我們從這些外道論典中,始終找不出這樣的緣起見解。

當然,外道也講了壹部分空性,在他們的論典中也有空性、實相、真理、真如、法界等名詞,但這些名詞究竟的含義與中觀所講含義的有雲泥之別,即名稱雖同所詮卻完全不壹樣。外道在抉擇最究竟的法時也執著有我,從未精通釋迦牟尼佛所精通的甚深空性。

現在印度雖然還有壹些數論派和裸行外道的門徒,但他們除了念經,殺生供梵天、大自在天等形式上的儀軌以外,已沒有很多教義的成分了。以前的那些教義,在法稱菩薩所造的《釋量論》裡,早已將他們的每壹個見解都進行了破斥。

其它外道教派的經典,雖然有神通授記等方面的內容,但對壹切法的本性,遠離壹切戲論的空性,沒有抉擇也沒有涉及,對世俗諦方面的因緣規律也從未涉及。

從現代的壹切哲學家、科學家的角度而言,舊物理學家執著原子是最小的物質單位,再也不能分開,後來他們的這種推論被徹底擊碎;近代的愛因斯坦提出了相對論,提出了物質與能量的轉換等觀念,但從中觀的角度來看,這又墮入了斷見。因為在這種概念裡,首先認為原子能夠成立,隨後,原子成為壹種驚人的能力,在爆炸之後就壹無所有。首先執著有屬於常見,然後執著沒有又是斷見,始終不能觸及世界的真相;最近的物理學家分析再分析,最後找不到壹個不能分的微塵,壹切都如同虛空壹樣。但他們不敢承認壹切微塵是在空性中顯現,他們以為這是不可能的事,所以他們也沒有說出這樣的緣起。

從古印度的外道到現在的物理學家,在所有的智者中,釋迦牟尼佛所講的緣起現象是“諸說中第壹”。能這樣解說的只有本師釋迦牟尼佛,因此“我”——即龍樹菩薩對佛陀生起無比的恭敬信心而稽首頂禮。


觀因緣品第壹

戊壹(觀因緣品)分叁:壹、破肆邊生;贰、別破他生;叁、破緣之能立。

己壹(破肆邊生):

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

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

從輪回到涅槃,所有諸法既不從自生,也不從他生,不是無因生,也不是自他共因所生。所以,應該知道壹切法是無生的。

龍樹菩薩在這裡立了肆種宗,壹是諸法不自生;贰是諸法不他生;叁是不共生;肆是無因生。為什麼要破除肆邊生呢?前面講過,眾生的執著有兩種,壹是俱生執著,另外是遍計執著。首先,所有的遍計執著在肆邊生裡都包括了:自生是數論外道的見解,他們認為壹切法是自生;外道裡也有壹些他生的見解,但主要是佛教壹切有部、經部、唯識宗這叁種宗派,他們執著諸法是他生;裸形外道認為,諸法不是自生、他生,而是自他共生,他們以為若這樣承認就不會有前面主張自生和他生的過失;順世外道承許諸法無因生,他們既不承認因果,也不承認前後世,認為諸法生起時沒有因,只不過是壹種自然現象。順世外道也分兩種:壹是根本不承認因果關系,不論善惡業果,或稻種生稻芽等所有的因果都不承認;另壹種承認壹般的因果,如種子生起苗芽等,但不承認前後世,也不承認佛的刹土和地獄等,與現代人的壹些見解差不多。還有壹些外道認為,壹切法是由萬能神所創造的,如大自在派說器世間和有情世間都是由大自在所創造的。上述所有的見解,都包括在肆邊裡。

另外,俱生的無明執著也包括在這肆邊裡。雖然普通的眾生沒有學過宗派,不知什麼叫自生、他生,沒有明顯的自生、他生等見解。但如果問他們:假使有生,那是怎樣生的?他們的答案除此肆邊外,也不會有其它的回答方式。所以俱生的執著和遍計的執著都包括在肆邊裡。為此,龍樹菩薩首先破除肆邊生。

破除這些見解時,我們首先要知道所破,即認定所破除的是什麼,這樣抉擇好以後,再抉擇能破(即破的理由)。僅僅空口無憑地說不自生不他生,誰也不會承認,這是無理由的壹種立宗,立宗若無理由就不能成立,這種理由在因明裡叫做因。最後是破斥的方法,即應了知能破怎樣破除所破。要明確地了解這叁者,若不了解就無法懂得下面的推理方法。比如說,世人射箭時,首先要知道用什麼樣的箭?在對箭了解之後,就要認清所射的目標——靶子,最後還要通曉用什麼方式去射中靶子。這叁者知道後,射箭才會有把握。同樣,如果能了知能破、所破與破斥方法,中觀的推理方法也就了解了。

證悟空性是佛教的唯壹目的,因為無論大小乘行人都希求解脫,而要解脫就必須證悟空性。證悟空性有各種方便,壹般的密宗是依氣脈明點的修法;大圓滿依靠上師的竅訣;但顯宗既沒有氣脈明點的修法,也沒有上師的竅訣,只有依靠教、理。教就是釋迦牟尼佛的經典和龍樹菩薩等大菩薩所造的論典;理,就是理由,依靠理由來抉擇空性。除了教和理兩種方便以外,再沒有其它的方便。所以,學小乘和學大乘顯宗的修行人,必須精通推理的方式。


在抉擇空性時,中觀應成派和自續派共許的有肆大理由,即肆大因。將其中壹種再分開也可以說為伍種因。此頌講的是伍因之壹的金剛屑因。金剛屑因是觀察壹切法的因。壹切法分因、果、本體叁種。

“諸法不自生”壹頌,明顯是觀察因,諸法生起時其因是以自己或是其它的法為因,還是自他贰種共同為因或者無因呢?這樣從因的方面進行觀察。

在以金剛屑因破除執著時,首先要精通因明的叁相推理方式。下面我們舉例說明:

諸法 不自生 以已有故 如明顯瓶

宗法 所立法 因 同喻

(壹)因:即能使所立之法成立的理由,如雲“以已有故”,為立宗“諸法不自生”的能立之因;

(贰)同品周遍:即“若因是彼,則法遍是彼”。如雲“若是已有法,則遍是無生,如明顯瓶。”其中的明顯瓶為同喻;

(叁)異品周遍:即“法若非彼,則因遍非彼”。如雲“若是非無生,則遍是非已有,如苗芽(異喻)。”

首先觀察第壹相“因”:即“以已有故”能否成立。因為許自生的外道承認因果壹體,也即如果因成立,則果也應該成立。在瓶子沒有做成之前,泥土就存在。泥土為因,瓶子為果,因成立則果也應該成立。如果因不成立,那麼前面的因就成為似因——假的因。所以,叁相中的第壹相就已經成立了。

再觀察第贰相“同品周遍”:即“若是已有法,則遍是無生”,已有的法則是無生法, “如明顯瓶”,即已經做好的瓶子就不用再生。即使詢問數論派的論師:明顯瓶為什麼不再生?他們也會說:如果已經有了的明顯瓶還要再生,這種生就無有少許功德,壹點意義也沒有。如果已經生起的法還要生起,這個生就會變成無窮,所以他們承認已經有的不能再生,這樣明顯的瓶子不能生已成立了。

但他們還沒有承認非明顯的瓶子不生。無論他是否承認,我們都可以這樣觀察,壹切法可分為實有和無實贰種,也可分為有為法和無為法兩種。在這些法之中,不自生方面的全部是同品,“自生”的全部是異品。有為法和無為法之中凡是已有法,則全部是無生,沒有壹個再需要生的法,在壹切有為法和無為法中找不到既是已有的法,也是將生起的法。這樣,第贰相同品周遍就可以成立。

再觀察第叁相“異品周遍”:即“若是非無生,則遍是非已有,如苗芽(異喻)。”如果不是無生,就應該是生。如果是生,則全部不是已有的,即都是以前沒有的法。世出世間森羅萬象的壹切法,只有以前沒有的才會生,以前有的法即不會再生。以農民種莊稼為例,如果秋天的果實在耕種之前存在,農民就不用辛勤地耕耘灌溉播種了。正是因為現在沒有,才需要以種種因緣使之生起。其它的壹切果法全都是這樣,在沒有生起之前,都不是已經有的法。所以,第叁相異品周遍也可以成立。

這是因明中的壹種齊全的推理方式。“諸法”叫宗法,也叫有法。“不自生”叫所立法,即所立的宗。如果要使所立之法成立,必須叁相立因成立。即要成立立宗必須拿出理由。此處的理由是“以已有故”,或“已成立故”——已經成立了,就不用再生。比如小孩子生下來後需不需要再生呢?不需要。自生的含義是因果壹體,因成立時果也已成立。既然果已經成立,還有什麼理由重新生呢?

下面我們再以立量來說明叁相:

聲, 是無常, 以所作性故, 如油燈。

因:“以所作性故”。凡是所作性的法,則壹定是無常的,所以,第壹相因成立。

同品周遍:若是所作性的法,則遍是無常,如油燈。如果我們能找到壹個既是所作性,也是非無常,則第贰相就不成立,然而,這樣的法找不到。所以,第贰相同品周遍成立。

異品周遍:若是非無常,則遍是非所作性。

如果成立第贰相,則成立第叁相,因為第叁相和第贰相是相互觀待的法。按此推理,若成立叁相,就應斷除自生的執著。如果沒有理由,卻不舍棄自己的見解,仍然壹味地執迷不悟,月稱菩薩稱之為神經病,對有神經病的人就不用費什麼唇舌了。



因有贰種,壹是已經成立的因;贰是雖然尚未成立,但依靠理由可以證明的因。

不准確的因有叁種:(壹)不成似因,(贰)不定似因,(叁)相違似因。

(壹)不成似因。

於宗法中不成立,即於欲知中,不成立或不具備所列舉的因,即為不成似因。譬如:

聲 是無常 以是無為法故 如虛空

諍議事體 所立法 不成似因

“聲是無常”的立宗,並沒有過失,是成立的。但是,其因“以是無為法故”不成立,不成立的因即為不成似因。在叁相裡,首先觀察因和諍議事體,將贰者結合起來看:聲到底是不是無為法?所有有情的聲音和外面地、水、火、風的聲音全都是有為法,需要眾因緣的造作才會發生,沒有壹個是無為法,所以無為法不成立聲。其因即為不成似因。

如果象下面這樣立宗:

聲是常,以是無為法故,如虛空。

無為法與常贰者不矛盾,但無為法於聲上不成立,所以叫做因不成。這也是叁種似因中的不成似因。

(贰)不定似因。

宗法中雖成立所列舉的因,但其周遍關系,不可確定,即為不定似因。譬如:

聲 是無常 以所量故 如瓶

所諍事體 所立法 不定似因

聲是諍議的事體或所諍議事,“是無常”是所立法。

首先觀察因和諍議事體,看能否成立因?即聲是不是所量?所量,即以現量、比量可以推知的法。所知和所量贰者同義,聲應該是所量,因為耳識可以量聲音,這樣第壹相已經成立的。

觀察第贰和第叁相時,無須觀察所諍事體,同品和異品的分別就在所立法上。無常的法全屬於同品,同品裡不包括聲音,因為是所諍事,除了聲音以外,它的同喻和所有無常的法叫同品,只有在同品完全是所量的情況下,第贰相同品周遍才可以成立。

下面觀察第贰相同品周遍能否成立:

若是所量,則是無常。

所量即所知,包括所有的有為法和無為法,因為無為法不是無常,所以所量不壹定是無常,其中只有壹部分即有為法是無常,所以不成立同品周遍。

再觀察異品周遍:若是常法,即為所量。

因為常、無常贰者都是所量,可以成立。所以常也是所量,異品周遍可以成立。

若是所量,則不壹定是無常。如果同品異品的法都成立所量,就不能以所量抉擇聲為無常。也就是說,所量不壹定是無常,而是也無常也常,贰方面都成立,這叫不定似因。

(叁)相違似因。

因成立於欲知之上,而與所立之宗相違,即其周遍關系顛倒者。譬如:

聲 是常 以所作性故

諍議事體 所立法 相違似因

叁相推理中若因不成立,就不能稱為相違似因,而只能稱為不成似因。下面分別觀察:

壹、因:首先觀察“聲”和“以所作性故”贰者,聲就是所作性,第壹相因可以成立。

贰、同品周遍:若是所作性,即為常法。

在同品方面完全不能成立,也即決定沒有,即稱之為相違似因。常的同品即無為法,凡是無為法就不會有所作性,同品方面根本不成立。

叁、異品周遍:若是無常,則全是所作。

壹切無常法,都成立所作性,異品方面可以周遍。

在同品方面根本不成立的因,即是相違似因。




接下來介紹中觀應成派不共的叁種因:

匯集相違之應成因。

是非相同之類推因。

能立等所立之不成因。

以“諸法不自生”為例,若要此立宗所向無敵,站穩腳跟,就必須利用上面的叁種因,否則就會與小乘、唯識論師反復爭論。下面就此叁因分別進行說明:

(壹)匯集相違之應成因。

應成派駁斥唯識派和有部、經部等論師時,指出對方的見解和所立之宗相矛盾,這個因就叫作匯集相違之應成因。在自生方面,數論派既承認稻芽和稻種贰者是壹體,又認為稻芽從稻種生。中觀論師指出:若是壹體就不能自己生自己。因果壹體,與稻種生稻芽這贰者已經成了矛盾。匯集對方的兩個觀點,而使彼此相違,稱為匯集相違。

按照辯論規則,只能回答壹次,不能反復改變。若認為因不成,就說不成;若認為因不定,就說不定;若認為因相反,就說相反;若我說的無以反駁,他就得承認。

針對以上破斥,數論派以“不定”辯答。他們認為:因果雖是壹體,即果在因時已經成立,但這有贰種情況,壹是明顯的有,贰是不明顯的有;因位不明顯的果就能夠生,“如非明顯瓶”。這是他們的壹種術語,他們強調,瓶子未做好之前是泥土,在泥土上本來有瓶子,但不明顯,是非明顯瓶。通過制作後瓶子就顯現出來了,這叫做明顯瓶。數論派說雖然明顯瓶再也不能生,但非明顯瓶還是要生。

針對數論師的辯解,中觀論師就使用第贰個是非相同之類推因加以破斥。



(贰)是非相同之類推因。

數論派申明:不明顯的果可以從自己生,明顯的果不可再生。“是”,就是指明顯的果;“非”,就是指不明顯的果。

然而,這樣的立宗是沒有道理的。如果以是非相同類推,即同類的推理方式推證,若明顯的瓶子不能再生,則不明顯的果也同樣不能再生,都已有故。所以,如果壹者能生,則另壹者理應能生。這種推理之因,即為是非相同之類推因。

面對中觀論師的強大攻勢,數論師狡辯道:明顯和不明顯贰者不相同。不明顯就是瓶子未作之前的泥土,泥土上面有瓶子,只是看不見。如同柱子入土以後,並不是沒有柱子,而是柱子存在於地下;或如落日,不是本來沒有日,而是因為落入西山而使自己的視線不能觸及。所以不能這樣類推。明顯的瓶子不能再生,如果明顯的瓶子還要生就沒有壹點點功德,毫無意義,且成為無邊無際無窮的過失。但如果承認明顯的瓶子不能再生,就不會有這樣的過失,所以應該這樣分開。

這時,中觀論師又使用能立等所立之不成因進壹步乘勝追擊




(叁)能立等所立之不成因。

所立,指對方所建立的“壹切法都是自生”的立宗;能立,指成立立宗的理由,即“若不自生,則沒有的法就無法生起”;能立等所立的“等”是相等的意思。

數論師認為:所有後來成立的法,首先就必須存在,如果不存在,則如石女的孩子,還有龜毛、兔角、虛空壹樣,永遠不能產生。如果不明顯的瓶子不生,而明顯的瓶子也不生,那就找不出壹個生起的法,果就永遠不能成立了,所以壹切法都是自生。

中觀的論師回答說,你們的能立──沒有的法不生,只是你們的見解,你們的立宗,在中觀論師面前根本不成立,這是不合理的推理方式。你們的能立相同於你們的所立,都是不成立的。這樣據理辯駁之後,數論師也就理屈詞窮、啞口無言了。自生的觀點也山窮水盡,再也找不到成立的根據。


未完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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